1 洁净工作台是用于微生物检测时洁净局部工作的重要设备,具有初、中、高三级空气过滤,在十万级的洁净室内净化有效工作区域达100级。
4.1.2 本检定规程方法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GMP)中的风速,尘埃粒子及微生物数量及生产厂的仪器说明书拟订。
4.2 检定项目和技术要求
4.2.1 过滤效果:直径≧0.5μm的实测尘埃粒子不得过3500个/m3;直径≧5μm的实测尘埃粒子不得检出。
4.2.2 风速:工作区域不小于0.08 m /s。
4.2.3工作区域微生物**大允许数:沉降菌平均每个培养皿不得超过1个。 4.3 检定条件
4.3.1 室内环境应在10万级洁净区内,温度18~26℃,相对湿度为45~65%,压差、换气次数符合规定。
4.3.2 所用检测仪器:测量风速仪、尘埃粒子计数器、菌落计数器。
4.3.3测试时间应在室内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运行1小时后,开启紫外线灯30min后,开启洁净工作台10分钟后进行。
4.4 检定方法 4.4.1 风速测量
用风速测定仪在洁净工作台工作区域上方中央2点测量风速,分别记录数值,每个测量值均不低于0.08 m /s,即判为本项检测符合技术要求。
4.4.2 尘埃粒子数:按尘埃粒子计数器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。 4.4.2.1采样部位:将测量探头分别在洁净工作台离台面15cm的工作区域中央2点进行采样。
4.4.2.2 采样次数:每点3次